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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婦女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时间:2023-03-02 當春暖花開,生機盎然之時,“國際三八婦女節”如期而至。 各位女性朋友們請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女性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扮演着“半邊天”的角色。可以說正是因爲女性的存在,這個世界才變得更像夢想期待的那樣美麗。然而職場中的性別歧視,生活中暴力壓迫等問題,近年來屢見報道。婦女權益受到侵害該怎麼辦? 值此“三八婦女節”來臨之際,學習與婦女權益相關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成爲了新時代女性的必修課。 婦女的政治權利 婦女與男子享有同等的政治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國家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婦女特有的政治權利 1.國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幹部;2.各級婦女聯合會及其團體會員,可以向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推薦女幹部; 婦女的文化教育權益 反對受教育中的性別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學校在錄取學生時,除特殊專業外,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準。 保護適齡女性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政府、社會、學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解決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並創造條件,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 關於婦女維護受教育權的途徑 1.向教育部門投訴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求助;2.向婦聯組織投訴,婦聯組織有權要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3.向人民法院起訴。 婦女的人身權益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 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禁止拐賣婦女 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按照其職責及時採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做好善後工作,婦女聯合會協助和配合做好有關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視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禁止利用婦女進行色情活動 禁止賣淫、嫖娼。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或者對婦女進行猥褻活動。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婦女進行淫穢表演活動。 婦女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禁止通過大衆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絡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和家庭暴力 面對性騷擾和家庭暴力,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婦聯求助,獲得法律服務、醫療救治等人文關懷;緊急情況應撥打“110”,向公安機關求助,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應注意相關人證、物證的保存,這樣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才能處於有利的地位。 婦女的勞動社會保障權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益;法律除了規定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時不得歧視女性,實行男女同工同酬等外,還根據婦女的生理特點對婦女實施特殊保護。婦女除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衛生保障等權益外,國家還特別推行生育保險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婦女的財產權益 國家保障婦女的財產權利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爲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婦女對家庭共有財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所有權 《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繼承權 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喪偶婦女有權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幹涉。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影響。 婦女的經濟補償權 婦女在離婚時,若夫妻曾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家庭擔任較多義務的,有權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是由全國婦聯設立的全國統一號碼、統一規範的婦女維權熱線,主要爲婦女兒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諮詢,並受理有關婦女兒童侵權案件的投訴。 無論你在中國的哪裏都可以撥打 “12338熱線”, 訴說困難,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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