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